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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06 14:49:38 点击数:10910

关于评选2019年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的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和引领作用。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按照《裕华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名师选拔和管理办法》(裕教【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指标分配

骨干教师:已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参加过区培、市培、省培、国培(参加过其中一项培训即可)的教育教学一线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可适当倾斜优秀青年教师。名额分配:小学、幼儿园每校推荐1人,中学每校推荐不超4人。已具备区级和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人员不再申报。

学科名师:已具备区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教育教学一线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教师。名额分配:小学、幼儿园每校推荐1人,中学每校推荐2人。具备区级名师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骨干教师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表现优秀;

2)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3)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

4)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教育教学效果好,在区级(含区级)以上优质课、青年教师素质赛、“一师一优课”等活动中获得奖项;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有区级(含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获得区级以上奖励;

6)教师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7)连续五年,继续教育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8)支教一年以上者,业绩特别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要求优先考虑。

2.学科名师

具备区级骨干教师称号者。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各学校要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公开讲课、答辩或依据业绩等形式,对提出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按名额分配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区教育局。

2.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及学科名师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和示范、辐射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审阅上报材料了解申报人员的整体情况,观看申报人课堂实录、教学设计等形式考察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最终确定人选,区教育局审批。

四、命名与表彰

被评为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及学科名师者,由区教育局进行命名、颁发区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名师证书;区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名师作为今后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及考核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做到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公开,推荐人选公开;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等处分。

(二)各单位原则上倾斜一线教师参评,注意把握骨干教师及学科名师在学段学科、学校及年龄结构上的平衡分布。


 裕华区教育局交流培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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