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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裕华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8-16 16:36:19 点击数:976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现开展2021年度石冢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石冢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中报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列入推荐对象。

2021年度计划选拔120名。2017年度市管拔尖人才于2021 12月届满到期,自然终止管理,有新成果的,可按程序继续推荐。

二、推荐选扌发条件

 市管拔尖人才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素质突出,业务技能拔尖,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6581日以后出生),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一)驻石中省直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且近四年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有明确的合作目标,或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良好成绩,且发展前景良好。

(二)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推荐对象一般为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包括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市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且近四年在专业成绩方面达到或超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一项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 技进步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研人员

2.获得两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主研人员

3.获得两项发明专利,被实际应用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权人。

4.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深化企业改革,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具有独到的经营管理理念,创造了先进的管理模式,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并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5.在生产一线工人技术岗位,获得一次全国或两次省级行业

 或专业技能比赛金牌,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 效益的技能型人才。

6.在农业方面,积极开发、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获得一项部级丰收一等奖或两项部级丰收二等奖,或获得两项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或获得一次省(部)级荣誉称号,并经省主管部门认 定,确认已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业技术人员;在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有一技之长,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农村实用型人才。

7.在建工行业,获得一项国家级新工法、鲁班奖、市政工程奖的主研人员,或获得两项省级新工法、优秀样板工程奖的主研

8.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得一项国家设计三等奖,或两项省级优秀设计一等奖,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设计人员

9.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获得一次国家级或两次省级教学 成果奖,或在全国优秀课评比中获得一次三等奖,在全省优秀课评比中获得两次二等奖,或直接教授的在校学生在全省、全国和 国际竞赛中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获得特级教师称号或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10.在医疗卫生方面,获得一次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并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医务工作者。

11.在医药科研中,发明研制新药,获得一项国家二类新药批号的主研人员。

12.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有独创性理论,直接培养(或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重大比赛中获得一枚金牌(含团体)或在国际比赛中获得一枚钅同牌,或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省级重大比赛中获得两次第一(含团体)的体育工作者。

13.在文学艺术等方面,获得省五个一工程"奖、省文艺振兴奖、省精神产品精品特别奖,或在中宣部、文化部和中国文 联及各协会主办的有届次的全国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大奖者。

14.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获得全国记协新闻一等奖,或获得两次省记协新闻一等奖人员。

15.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得一项省社科研究成果二等奖或两项省社科研究成果三等奖的主研人员。

16.在政法工作中,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主研人员,或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案件和技术问题,获得一次金国系统荣誉称号或两次金省系统荣誉称号 者。

17.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网络信息、金融财会等专业技  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为我市经济 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所获奖励的主研人员或主要完成者是指国家级成果奖励排位在前五名、省(部)级奖励排位在前三名人员。所获奖项和荣誉称号以近四年时间为限,当选市管拔尖人才已使用过的奖项和

荣誉称号,本次推荐时不再使用。

三、推荐选拔程序

此次选拔工作,主要采取个人申报与部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申报人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石冢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将《报批表》和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2.单位审核。中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后,将申报人《报批表》等相关材料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所在街道(镇)基层人才工作站或区直部门。

3.初选推荐。街道(镇)要负责本辖区申报人选的初选工作。区直部门要负责本行业申报人选的初选工作。一是对申报人的主要成果、茯奖证书、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鉴别,人选较多的部门可根据申报条件筛选排序上报。三是认真填写《石 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并整理好相关报表及资 料。四是各申报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评审原则对人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报告,以街道党(工)委或部门党委(组)的名义报区委组织部。

省市属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申报。中直、省直、市直企业 可按单位属地申报。

四、申报材料

9月1日前,各街道(镇)、区直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每个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及党委(党组)意见等。

2.《报批表》、《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其中,《报批表》封面中报部门"一栏填 写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组织部";所在单位意见由推荐对象 所在单位填写,申报部门意见由区委组织部填写。

 3.重要原件。对评选市管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区委组织部,经市委人才办审验后统一退还。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四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人社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保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选,还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4.复印件。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对推荐对象上报复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5.驻石中省直企业单位的专家提供近四年来参与我市经济 建设、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证明及今后四年服务我市的主要工作打算等(合作双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6.所有个人申报材料要用A4型纸装印,按《报批表》、推荐考察材料、奖励和论著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中报材料目录,编制页码(左侧装订、12册、要有标有石冢庄市市 管拨尖人才申报材料"的封面)。

五、有关要求

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各界广 泛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强领导,严 密组织,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推荐选拔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注意把人选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奖项层次高低和创新业绩、贡献大小有机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做出全面评价。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报资格,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组织部

2021年812